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教职工书画、摄影、剪纸作品展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工会 发布时间: 2019-09-23

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教职工

书画、摄影、剪纸作品展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总结新中国光辉发展历程,热情讴歌学校事业发展成就,展示我校教职工的文化艺术才能,按照学校党委《关于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部署,校党委宣传部、工会、离退处联合举办“我和我的祖国”教职工书画、摄影、剪纸作品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活动要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赞美伟大祖国,回顾我校光荣传统,抒发教职工爱国爱校的真情实感。

书法作品主要书写歌颂新中国教书育人相关名言、名句或自勉格言,绘画作品主要描绘祖国大好河山及校园风景,摄影作品主要展现校园风光、学校发展成果、校园重大事件、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先进人物等为主题。

二、征稿对象

学校工会会员(含离退休会员)。

三、作品种类

书法作品(毛笔或钢笔)、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等)、摄影作品(黑白、彩色类照片、组图等)、剪纸作品

四、作品规格和要求

1.书法作品:字体不限,篆书、草书作品另附释文;毛笔作品一律为竖幅,尺寸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硬笔作品不大于A3,不小于A4。

2.国画作品一律为竖幅,尺寸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油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100cm(宽)×150cm(高);版画、水彩(粉)画作品不超过整开(787×1092mm)。

3.摄影作品不小于800万像素,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的适当调整,不得是合成照、拼贴照。

4.剪纸作品大小适中,便于展览。

5.每人可投多类作品,每类作品投稿不超过2幅。

6.请作者按照要求投稿,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不予展出。

7.所有参展作品请勿装裱,有主办方统一装裱、冲印展出。

五、活动时间安排

1.截稿日期:108日下午下班前。

2.展出时间:10月中旬

六、展出地点

校职工活动中心(原学子园餐厅)

七、其他事项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并认真组织开展作品收集工作。

2.作品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119房间,联系人:宋聪老师,电话:83889004。书画、剪纸作品背面用铅笔标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及作品名称;摄影作品交电子档,文件标注作者姓名、单位、电话、及作品名称,发送至536462301@qq.com。

  

  

  

                                                    校工会

                                                2019919